Monday, March 26, 2007

感/情/愛

朋友看過我上一篇文章,提到原來一位外藉神父曾就感、情、愛這三字作區別如下:

感-有我冇你
情-有我有你
愛-有你冇我

如果純就三字的定義來看,這區別可能不準確,但這樣寫卻可將三個不同概念分清楚。

首先是「感」,即感覺。喜歡是一種感覺,面紅、心跳加速、觸電也是一種感覺,妒忌、想佔有、想發生性關係亦是一種感覺。要產生感覺只要看自己,對方並不是必要的。有些人喜歡聰明伶俐的女孩,有些人喜歡愚蠢的女人。有些人生活不如意時也可與丈夫太太有相戀的感覺,有些人縱是擁有最好的伴侶也不會感到開心。而這些感覺的意義也是在於自己,對方未必有任何得益。

第二是「情」。這裏情是指兩人之間的感情,或者關係,與我上一篇文章講的「情」不同。我所指的「情」是之前講的「感」。一段感情需要兩個人付出,所以要有你有我。只是其中一個人付出,另一個人不在乎,很難維繫感情。

最後是「愛」。「有你冇我」是指愛一個人只看對方的得益,不看自己有否回報。我為一個人做蛋糕,是因為我愛她,希望她會喜歡,希望她會知道我的心意,但不祈求她會為我做任何事。我不妒忌她於其他男孩相熟,是因為我愛她,希望她能夠識多些朋友,不用怕悶,亦可擴闊社交圈子。甚至她選擇了另一個而拋棄我,我不執著於要她再喜歡上我,是因為我愛她,相信她找到一個比我更適合她的人。

「天主是愛」(若4:8),是指那「有你冇我」的愛。天主的愛,是一種無條件的愛,不是因為我們做對了什麼,只是因為我們是祂的兒女。所以聖保祿宗徒說:「基督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了, 這證明了天主怎樣愛我們。」(羅5:8)天主子耶穌的死,是為啟示天主對我們的愛,只求付出,不求回報。

而我們對一般人及對情人,也應有著與這相同的愛。
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衪的人不至喪亡,反而獲得永生,因為天主沒有派遣子到世界上來審判世界,而是為叫世界藉著衪而獲救。
(若3: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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