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18, 2006

聰明人的煩惱

對於聰明的人(應該說喜歡思考的人)來說,要他們接受信仰,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因為對他們來說,信仰有很多疑問未能解決,例如:
  • 怎樣證明有宇宙是由天主所創造?
  • 為何全善的天主容許罪惡的發生?
  • 為何聖子耶穌要降生成人來救贖人類?全能的天主何不動一動手指便赦免所有人的罪?
  • 什麼是三位一體的天主?難道天主是人格分裂,何以有聖父、聖子、聖神,但又只得一個天主呢?
如果我沒記錯,李天命教授於《哲道行者》中,曾說接受信仰好像簽合約一樣,要是未能明瞭合約內容,是不應該簽的。引伸來說,要是未能解決以上的問題,是不應接受天主教信仰。

但我並不同意這說法,因為這個世上實在有很多事物我們未接觸過。很多時我們只能聽說一些事實,但是不會知道那事實背後的原因。就好像旁邊的圖所示,所有的知識可以分為已知和未知兩個範圍。假設事實C的發生是因為事實B,而事實B是因為事實A。那麼我們解釋C的時候,可能便很困難。因為我們未見過事實B。一個簡單點的例子是看電視新聞。假設事實A是發生在遠方的一件事,它透過電視新聞,讓我們看到在眼前。電視的影像是事實C。但是一般人來說,是不會明白那遠方的事是怎樣被拍入攝影機,之後被轉化成訊息,再透過大氣電波而傳到家中的電視機,最後被轉化成影像進入我們眼睛。這個複雜的過程便是事實B。在這例子中,就算我們未能認識事實B,亦不明白事實A為何會變成事實C,我們也會願意相信事實C。這說明我們相信一些事實,不一定要完全明白背後的運作。

再舉一個較難明的例子。我們已知的知識令我們可以明白有聖父、聖子、聖神三個位格,亦可以明白有一個天主。這些知識就好像是事實A。我們亦可以認識「一個天主而有三個位格」這個事實。這就像知識C。但是一個天主怎樣可以有三個位格,這是很難明白的。因為我們未曾接觸過一個物體有三個位格。這就像知識B。這亦是說,緃使我們不明怎樣可以有一個三位一體的天主,但我亦可以相信這事實。

當然我這個可以相信未明的事的解釋,是不能解釋一件事是否可信。可信與否,是需要其他的證明。例如為何我相信耶穌是為救贖人類而被釘在十字架上,是因為這是聖經寫的。為何我相信聖經,因為我相信教會,以及這聖經已被流傳了二千年,但仍未能找出很強的原因去否定它。而我亦相信天主在我身上工作。這等等的原因,讓我接受天主教信仰。

我是沒法像數學般證明我的信仰一定是對的。而其他人亦可以提出很多原因來指出我的信仰可能是假的。例如可能當初只是有人作故仔般的寫了聖經。但重點是,我覺得我所相信的可能性大過其他人所說的原因。重點是,證明與相信是不同的。我不能證明,但我亦願意相信。當一件事的可能性(Probability)大過一個程度,便值得相信。

我記得有朋友笑說上慕道班時,學員問導師問題,導師不懂如何解答,便說不明白也不緊要,信便行了。朋友說導師這樣答不應該,但我告訴他,學懂相信一些不明白的事是很重要的。在信仰上,很多事實在很難明白。就像聖子為何降生成人,並臨在於祝聖了的麵餅中,相信很少人能給出一個很合理的答案,所以教會亦稱這是「信德的奧跡」。奧跡的意思,便是指不明白的事。

愛思考的人,很喜歡事事求明白,才去相信。我在高中時期,也是這樣的。所以雖然當時已領了洗,但亦不十分相信。但後來發覺,以我有限的智慧,很多事根本不能解釋,所以亦開始相信一些不明的事。如果你亦因為不明白,所以不願接受信仰,請你不要想太多。試試從另一個方法去接受。如果你認同天主教的信仰,而只是不明白的話,你試試過一些信仰生活吧。或者你會開始接受這信仰。

第二天,若翰和他的兩個門徒,又在那裏站著,若翰看見耶穌走過,便注視著衪說:「看,天主的羔羊!」那兩個門徒聽見他說這話,便跟隨了耶穌。耶穌轉過身來,看見他們跟著,便問他們說:「你們找什麼?」他們回答說:「辣彼! ──意即師傅──你住在那裏?」衪向他們說:「你們來看看吧!」他們於是去了,看了衪住的地方;並且那一天就在衪那裡住下了。
(若1:35-39)

Wednesday, January 11, 2006

小心電郵

我最近收到一個電郵,是朋友轉寄的一篇文章。之後在網上找找,原來是翁靜晶在成報寫的一篇的文章(自新浪網)。

第一,我覺得篇文章有幾個不當的地方:
  1. 陳主教要批評的,是警察高層的佈署。事後主教己經澄清,不是要釘對前線警務人員。
  2. 警員好似冇咩傷亡。而且他們裝備好齊,傷害唔會好大。所以如果要說兩個人打交, 不如話一個三尺細路仔同一個六尺高的成年人打交。這樣,我們應該關心誰多一點?
  3. 關心社會(尤其係弱勢社群),支持民主(因為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是教會的立場。所以說騎劫教會似乎不大恰當。
第二,很多時電郵寫了一些生活常識,我們很易會相信電郵的內容是真的。但其實電郵中的說話的出處,很多時是未經證實。寫的人不知是誰,不知他有否足夠的常識,更不知他是否一時戲言。其實連報紙所報導的也可能有偏差,電郵所寫的,更加要小心。

以下附上新浪網的文章

【精選專欄:兩棲女性】 兩棲女性﹕香港之恥 (2005-12-25 02:35:00)

若要選出二零零五年「最可恥的說話」,必投票予陳主教的一句︰「香港的羞恥」。參與示威的人士,事後也沒有用此等言語侮辱香港警察,陳主教在事情快要解 決之際,忽來這麼一句,更質疑香港政府沒有能力舉辦同類會議,似乎他對「政治」與「正義」兩者的混淆,比陳太更為深湛。

 假設,兩個人打架受傷,一起倒地,一位神父路過目睹,該是如何處理﹖正常做法,該是對兩人同等救治。陳主教呢﹖只會呵護其中一個,更要腳踢另外一個。完全違背神職人員的慈愛,充分發揮政客本色﹗

  陳主教的愛,盲目給予示威的一方,對於香港警察,卻是吝嗇至極。警察當中,必然也有教徒﹔亦會有上陣警員的家人,誠心祈禱,希望他可以獲得上帝的祝福, 平安與妻小團聚。陳主教說出如此說話,這些人心中會有甚麼感受﹖為何遺棄香港人,而將上帝的愛,不平等透支予外國示威者﹖

 作為一個主教,該對在整件事件中受到傷害的人,都予以關懷和祝福﹔為香港沒有發生嚴重死傷而感恩,感謝香港警察自顧安危之餘,同時亦照顧到示威者。

  對於有政治立場的人來說,對兩方均表關懷,可能會顧忌「騎牆」之譏﹔但可別忘了,陳先生可是主教,對兩方表示慰問,才像是教會的立場。可恥的是,他罵完 警察之後,急不及待聲援陳方安生向曾蔭權施壓的言論,難道他真要等到頭上長出雙角,方知是走火入魔﹖如果說,某些「沒良心政客」騎劫民意的話,那麼陳主教 是騎劫教會,搶了正義的宗教旗幟來搞政治﹗一個不能安於本分的人,哪有面子去罵盡忠職守的警員﹖

 聖經中如此形容上帝的恩典︰「祂使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以示神的公平慈愛,不分陣營和立場。陳主教是不是太過忙碌於「政經事」,忘掉「正經事」,沒有溫習聖經﹖

www.yungchingching.com

翁靜晶

Monday, January 02, 2006

「香港之恥」

早前陳日君主教批評香港警方拘捕世貿示威者的處理方法是「香港之恥」。我自己並沒有親身的經歷,但看過電視,報章,及一些非正式的報導,我想主教的言論並不是沒有道理的。

首 先,警方將九百名示威者圍困在告士打道達數過小時,示威者未必有足夠的衣著及食物,亦未必能上廁所。犯了事的人,當然要負責任。但作激烈衝突的人只是佔 較少數的人,其餘的人只是在聲援或在和平示威。既然九百人中,有些外國示威者沒有犯事,為什麼仍要被迫留在告士打道數個小時呢?這對他們公平嗎?

另 外,就算對待犯了事的人,亦不能因為他們是「抵死的」便剝削他們他們的基本權利,他們開初似乎並不知道自己已被拘捕,只是李署長在記者會上說他們已被拘 留。他們被困了數個小時(我想由晚上八時至凌晨三時)才知道自己被拘捕,他們的知情權已被剝削。還有他們沒有足夠衣物、食物,不能上廁,在街上露宿,是因 為他們抵死嗎?假如他們是犯了事的達官權貴,警察夠膽這樣對待他們嗎?就是因為他們語言不通,並不是來自最富庶的國家,就可以這樣對待他們?還是因為警方 得到巿民的支持,就可以隨便對待他們呢?還有耍記得的是,這九百人中的較多數人是無辜的!他們沒有犯事,並不抵死。試問如果你是那些沒犯事的其中一人,而 被迫要在街上露宿一宵,又怎不會感到氣憤呢?

而其實陳主教為何特別關心這件事呢?並不是純緒他沒事做,湊湊熱鬧來幫反世貿示威者。其中一 個原因是被拘捕的人中,有兩個神父和一個修女,而陳主教一直未 能聯絡上他們,亦未能得悉他們的行蹤。我聽說過一般來說,神父在主教眼中,就好像自己的兒子一樣。雖然那兩個神父及一個修女並不是香港教區的,但我相信 陳主教亦對他們特別著緊。而有報導說陳主教在深宵等候被捕的神父修女,當發現他們所坐的車時,卻不能跟他們見面及談話,警方亦不肯證實他們是否在車上。如 果你的兒子被警察捉了,但警察郤不肯跟你說他們有否捉了他,亦不肯讓你跟他見面,你會有何反應呢?

陳主教的言行,其實並不難理解。他只是永遠站在弱小者的身旁,維護他們人性應有的尊嚴。

順帶一提,我是很尊敬陳主教的。他的言行,其實很乎合天主教的信仰。而我曾經有一次有機會聽到他的「真情對話」講座,覺得他所做的事其實背後有充份的原因,而他頭腦亦很清晰。

附上一張我和陳主教的「合照」。看看你能否找到我!

那時, 君王要對那些在衪右邊的說:我父所祝福的,你們來吧!承受自創世以來,給你們預備了的國度吧!因為我餓了,你們給了我吃的;我渴了,你們給了我喝的;我作客,你們收留了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了我穿的;我患病,你們看顧了我;我在監裏,你們來探望了我。那時,義人回答衪說:主啊! 我們什麼時候見了你饑餓而供養了你,或口渴而給了你喝的?我們什麼時候見了你作客,而收留了你, 或赤身露體而給了你穿的 ?我們什麼時候見了你患病,或在監裏而來探望過你?君王便回答他門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
(瑪24:3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