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18, 2006

聰明人的煩惱

對於聰明的人(應該說喜歡思考的人)來說,要他們接受信仰,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因為對他們來說,信仰有很多疑問未能解決,例如:
  • 怎樣證明有宇宙是由天主所創造?
  • 為何全善的天主容許罪惡的發生?
  • 為何聖子耶穌要降生成人來救贖人類?全能的天主何不動一動手指便赦免所有人的罪?
  • 什麼是三位一體的天主?難道天主是人格分裂,何以有聖父、聖子、聖神,但又只得一個天主呢?
如果我沒記錯,李天命教授於《哲道行者》中,曾說接受信仰好像簽合約一樣,要是未能明瞭合約內容,是不應該簽的。引伸來說,要是未能解決以上的問題,是不應接受天主教信仰。

但我並不同意這說法,因為這個世上實在有很多事物我們未接觸過。很多時我們只能聽說一些事實,但是不會知道那事實背後的原因。就好像旁邊的圖所示,所有的知識可以分為已知和未知兩個範圍。假設事實C的發生是因為事實B,而事實B是因為事實A。那麼我們解釋C的時候,可能便很困難。因為我們未見過事實B。一個簡單點的例子是看電視新聞。假設事實A是發生在遠方的一件事,它透過電視新聞,讓我們看到在眼前。電視的影像是事實C。但是一般人來說,是不會明白那遠方的事是怎樣被拍入攝影機,之後被轉化成訊息,再透過大氣電波而傳到家中的電視機,最後被轉化成影像進入我們眼睛。這個複雜的過程便是事實B。在這例子中,就算我們未能認識事實B,亦不明白事實A為何會變成事實C,我們也會願意相信事實C。這說明我們相信一些事實,不一定要完全明白背後的運作。

再舉一個較難明的例子。我們已知的知識令我們可以明白有聖父、聖子、聖神三個位格,亦可以明白有一個天主。這些知識就好像是事實A。我們亦可以認識「一個天主而有三個位格」這個事實。這就像知識C。但是一個天主怎樣可以有三個位格,這是很難明白的。因為我們未曾接觸過一個物體有三個位格。這就像知識B。這亦是說,緃使我們不明怎樣可以有一個三位一體的天主,但我亦可以相信這事實。

當然我這個可以相信未明的事的解釋,是不能解釋一件事是否可信。可信與否,是需要其他的證明。例如為何我相信耶穌是為救贖人類而被釘在十字架上,是因為這是聖經寫的。為何我相信聖經,因為我相信教會,以及這聖經已被流傳了二千年,但仍未能找出很強的原因去否定它。而我亦相信天主在我身上工作。這等等的原因,讓我接受天主教信仰。

我是沒法像數學般證明我的信仰一定是對的。而其他人亦可以提出很多原因來指出我的信仰可能是假的。例如可能當初只是有人作故仔般的寫了聖經。但重點是,我覺得我所相信的可能性大過其他人所說的原因。重點是,證明與相信是不同的。我不能證明,但我亦願意相信。當一件事的可能性(Probability)大過一個程度,便值得相信。

我記得有朋友笑說上慕道班時,學員問導師問題,導師不懂如何解答,便說不明白也不緊要,信便行了。朋友說導師這樣答不應該,但我告訴他,學懂相信一些不明白的事是很重要的。在信仰上,很多事實在很難明白。就像聖子為何降生成人,並臨在於祝聖了的麵餅中,相信很少人能給出一個很合理的答案,所以教會亦稱這是「信德的奧跡」。奧跡的意思,便是指不明白的事。

愛思考的人,很喜歡事事求明白,才去相信。我在高中時期,也是這樣的。所以雖然當時已領了洗,但亦不十分相信。但後來發覺,以我有限的智慧,很多事根本不能解釋,所以亦開始相信一些不明的事。如果你亦因為不明白,所以不願接受信仰,請你不要想太多。試試從另一個方法去接受。如果你認同天主教的信仰,而只是不明白的話,你試試過一些信仰生活吧。或者你會開始接受這信仰。

第二天,若翰和他的兩個門徒,又在那裏站著,若翰看見耶穌走過,便注視著衪說:「看,天主的羔羊!」那兩個門徒聽見他說這話,便跟隨了耶穌。耶穌轉過身來,看見他們跟著,便問他們說:「你們找什麼?」他們回答說:「辣彼! ──意即師傅──你住在那裏?」衪向他們說:「你們來看看吧!」他們於是去了,看了衪住的地方;並且那一天就在衪那裡住下了。
(若1:35-39)

2 comments:

  1. 嘩依篇野半年前架?

    我想,要完全明白愛情是什麼才談情說愛時,OH,那就豈不是成世唔使拍拖?

    所以我好喜歡天主教這樣態度,不懂的就說不懂,不會裝懂。如誰人得救,誰不得救?唔知!死至知!天主會做野。天主是什麼?唔太知!

    當見到其他派言之鑿鑿得時,實在是覺得大家都是以有限的眼光看無限,非常瞎子摸象,那有這麼多肯定?

    拿,又係天主教教理(係呀,唔好意思呀,最近我好有鐘意咪教理呀)

    四、如何談論天主?

    40. 由於我們對天主的認識有限,因此我們談論天主的術語也很有限。我們只能從受造物,依照我們人性有限的認識和思維方式去談論天主。

    41. 這樣去談論天主,我們的語言當然是以人類的方式去表達,在確實描述天主本身的同時,卻又不能表達祂無限的單純。事實上,我們必須記得,「每當我們在造物主與受造物之間察覺到若干相同之處時,就必發現兩者間有更大的不同之處」 ,而且「我們不能明白天主是甚麼,只能明白祂不是甚麼,及其他事物與祂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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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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