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15, 2009

Proof by contradiction

今朝寫完上一篇文章後才想起,要証明一件事的不存在還有一個方法,就是反証法,即是一件事的存在必引起矛盾,所以這件事不可能存在。而通常用來「証明」天主不存在的論據便是:

全能的天主能否製造自己不能舉起的石頭呢?

對於這樣的証明,我覺得不太合理。為什麼不合理,我不懂得怎樣去明確地指出。但用同一理據,我也可以問,全能的天主能否不是天主呢。我想問題在於,我們說天主是全能的,但這個「全能」的概念是什麼呢?這能力是不是包括一些矛盾(即邏輯上不可能)的事呢?要是天主真的不能做一些邏輯上不可能的事,那麼我們是否就真的否定祂的存在,和祂對我們的愛呢?

另一方面,全能的「X」能否同時不是全能呢?(即一樣未知的X)似乎,只是人未能好好地定義「全能」這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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