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18, 2006

言論自由

教宗近日發表演說,惹來回教徒的反感。詳細的情況我也不甚了解,因為嘗試過閱讀教宗的演說的英譯本,由於英語閱讀能力的不足,看到一本便沒看下去,亦不太明白他演說的內容。究竟教宗有否說錯,我真的不太了解。不過以我所認識,天主教的立場絕非挑釁性,現在的教會也不會主張用暴力去解決問題。

不過,自從這演說後,某些回教組織便發起了攻擊,或威脅向梵帝岡報復或呼籲信眾殺死教宗。唉,看到這些報導真令人傷感。現在的世界充滿暴力,可能一時的失言或因別人不喜歡便會受到生命的危險。前一排的何俊仁遇襲事件是令人憂心的,程翔被拘捕也令人疑惑及感到不值。

言論的自由實在可貴。人除非能看破紅塵,否則每一刻也會擔心自己是否說了一些令某些人不悅的說話而遭到報復或被政治迫害。

Wednesday, August 23, 2006

私隱,你值何價?

早陣子在我大學Department的一個PG Work Rest Area 遺失了一個TV box(可連接電腦的monitor用來看電視,我估計價值不超過一千元)。初時負責管理的單位發了一個電郵,叫要是有人拿去這個TV box,便請放回原處。電郵相當客氣,但結果那個盒子仍沒有找回。過了大概兩個月,即最近,負責單位又發一電郵,說因為這事件,覺得需要在那房問加強保安,於是便通知說已裝了一部閉路電視,以防止有人盜取那裏的投影機。想不到這電郵一出,即時引起回響,有數個學生回覆表示反對,理由大概有兩個:1)同學擔心個人私隱受到侵犯;2)同學不滿未受資詢的情況下便在一個主要是同學使用的地方作出這決定。

其實如果沒有同學表示反對,我對這事是沒有什機的意見。但提到私隱問題時,便令我想探究竟這論點是否合理。負責單位會覺得,那個Work Rest Area是個公開及公眾地方,所以裝上閉露電視也沒有不妥。但想深一層,這是有問題的。

首先,公眾地方雖是一個大家也可以去的地方,但不代表經常有人在那裏,亦不代表我們不會期望在這公眾地方有獨處的機會。例如去一個公眾的公園,我們有時也會期望我們能找到一個獨處,沒有人知道自己做什麼的地方。在那地方,不用理會別人怎去想自己,因為沒有人見到自己。有些人可能會選擇一清早便去公園坐坐,正是因為沒有太多人在那裏。但裝了攝錄機,就像有一個人長期坐在你身旁,觀察你在做什麼。

第二,那間房其實並非十分公開(Open)。我指的是,那房並不是老遠也會看到入面的人在做什麼。因為那不是玻璃房,要看到入面的人在做什麼,一便是要在房入面,否則便要站在房門外。但閉路電視不同,錄影可以供不同的人觀看。如果沒有適當地監管那些錄像,這便等於將一個本來不甚開放的地方變成一個完全開放的地方,任何人在任何地方,甚至任何時間,都有機會看到你在做什麼。

第三,監視你的錄影機比一個坐在隔隣觀看你的人更差,因為你不知道是誰在透過錄影機監視你。如有一個人坐在附近,你會知道他是誰,而你亦可做出一些相應的行為。例如對於一個女孩,如果看著自己的是一個男孩,她便要十分小心,因為或者要留意自己的行為是否斯文,衣著有否暴露。否則,她便可以自然一些。

第四,另一個錄影機比在旁的人更差的原因是,錄影機是可以重播的。如果一個女孩不慎走光,那麼她便要擔心錄影會否被不同的人重播觀看,甚至放上網任人觀賞。

負責單位的回覆時有解釋他們的決定。但其中一些部份我覺得是有點不恰當。
Room xxxx is an open area so privacy should not be a concern, unless there is some private activity going on that we are not aware. Please let us know if this is the case.
(這裏Room xxxx是那間PG Work Rest Area)我主觀覺得這段說話好像暗示私隱的行為,或不想被人知道的行為,便是一些不當的行為。但其實很多行為雖非不當,但亦不是每個人想透露的。例如我想閱讀聖經,這不是不當的行為,但我不會想所有人知道我在看聖經,亦不想別人知道我看了多久聖經。看什麼書,在什麼時間看書,這些便是私隱。我雖然做了一些並沒錯的事,但我不會想人知道。又例如我突然間屎忽痕,如果沒有人,我便會搔搔那部位,但如果有人的話,我便未必會這樣做。這便是私隱。而這些行為,以往或者會在那間房裏進行,但如果有了閉路電視後,便非必會這樣做。
Any cameras installed in Room xxxx? I am glad you asked this question! We have 7 cameras strategically installed in cssystem office, pointing in different directions for monitoring.
(這裏Room xxxx是負責單位的辦公室)辦工室裝了閉路電視,是否休息室也可以?辦公室和休息室是有點不同的。辦公室是長期有人的地方,亦是工作的地方,某程度一個人在辨公室是應受到監管的。但休息室的性質不同,休息室是用來休息,用者可能會較想獨處,亦不應受到上師或其他人的監管。另外,在辦工室的閉路電視,負責單位或者會知道誰人有機會看那些錄像,或在哪些地方是盲點,但同學在休息室便沒有這個資料。所以這兩方面是不對等的。

其實就算在辦公室,員工亦會想得到一些私隱。我昨天便陪朋友到電腦商場格價,她想幫人買一些電腦螢幕用的privacy filter。加上這濾光片後,能看到電腦螢幕的角度便會收窄,從而其他人便較難在旁看到自己的電腦在做甚麼。這顯示私隱是有價值。

私隱這問題,似乎在香港未能得到太大的關注。例如曾經在辦公室,我會看到同事臺面放著兩三位應徵者的履歷表。試想想那些應徵者可能將來會變成同事,如果另一同事看到那些履歷表,便等放知道那新同事的成績等級,工作背景,年齡等一些別人未必會想同人講的私隱。

又例如早一年在宿舍的洗衣房一位女宿生的內衣被人偷去。這事引起關注,有一些宿生要求在洗衣房內加裝閉路電視,但反而是校方的一些代表反對。試想想其實這閉路電視亦會影響學生的私隱。學生穿孖煙桶還是三角內褲亦會被人知道。宿生似乎不覺得自己的私隱是有價值的。

回到休息室的閉路電視事件,我想保安的問題亦是值得關注的。但除了加裝攝錄機外,能否採用其他措施呢?例如其實該室內的投影機其實已被一個鐵箱鎖上,這鐵箱是否不夠穩陣,所以要加上攝錄機呢?而另一個問題是,誰人能夠觀看那些錄像呢?會否被一些特權人士用來作茶餘飯後的娛樂節目?在什麼情況下才可觀看?要是有一學生受到針對,會否被人特別留意而揭發他的私隱呢?
你們應當心,不要在人前行你們的仁義,為叫他們看;若是這樣,你們在天父之前,就沒有賞報了。所以,當你施捨時,不可在你們前面吹號,如同假善人在會堂及街市上所行的一樣,為受人們的稱讚;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獲得了他們的賞報。當你施捨時,不要叫你左手知道你右手所行的,好使你的施捨隱而不露,你的父在暗中看見,必要報答你。
(瑪6:1-4)

Wednesday, August 09, 2006

離愁別緒

今天是我們聖母軍神師參與我們支團周會的最後一天。看過與他這幾年影的相片,發現原來我加入了聖母軍已有四年多。聖母軍的團員,漸漸已成為了我很親密的家人。那種親密,不是大家十分熟悉的親密,而是情感上互相牽動的親密。聽到團員生活的悲傷,自己也會跟他悲傷起來。

原以為神師的離去,我不會難過。但看過一些舊照片,發現這是錯的,一份傷感正佔據我的心。也許我不是不捨得神師,而是回想起支團中團員之間的愛。這幾年來大家的模樣也有點改變。原來已一起生活了一段時間。期間也有一些團員退出。回想以往周會的情況,令我有點懷念他們。

離別令人傷感。這是好的,證明我還有感情。這是好的,讓我警醒自己,珍惜身邊的人。反省一下,發現我常常忽略了身邊重要的人。人生總有離別,生命也有結束之時。我身邊的人總有一天會離開我。懷念以往是沒有用的,倒不如想想怎樣活好現在的一刻。讓我努力去愛,好好去愛我身邊的每一個人。

Friday, July 21, 2006

止痛藥

很久沒有寫文了。我的文通常都像在說教般,但我只是一個罪人,所以也不敢指指點點,於是文章也不大想寫了。不過近來看過一些書,覺得有點得著,想與人分享。根據書本上所說的來分享,便不像是自己能做到一些事,而只是表達自己認同書中觀點。這樣就算自己做不到所提出的論點,我也不用像是一個偽善人了。

早陣子看了一本叫《與主接觸》的書(譯自戴邁樂Anthony de Mello著的Contact With God)。這本書是戴神父一次避靜的筆記,主題是關於祈禱,悔改和基督的愛。

書中提到,看靈修書可以說是服用止痛藥。意思是,當我們少作祈禱時,我們內心會渴望天主而覺得有所久缺甚至覺得痛苦。這時我們看一些靈修書藉是可以舒援這些痛楚。但靈修書藉其實不能根治我們欠缺天主這個病,所以這只是止痛藥而不是治病的藥。

根據這說法,我也曾依賴止痛藥。每次看靈修書藉,總是覺得和天主較近,亦想跟天主多些溝通。但看完書後,便故態服萌,依舊少做祈禱。我可能亦像書中所講,未曾經歷祈禱的快慰,否則怎會這樣少祈禱。

另一方面,我覺得聖母軍的工作亦可以是一種止痛藥。完成工作,有時可以讓人以為是已為天主做了點事。但這工作又是否真的讓人能更親近天主呢?而工作的目的,是否只是為了自己的滿足感呢?近一年來,自己總有些不想工作的念頭。有時會想,工作會否真的幫助我的信仰呢?我暫時也沒有答案。

遲些有機會再分享這書的讀後感吧。

Monday, April 24, 2006

喜歡不喜歡

喜歡不喜歡?呢個問題真係令人煩惱。我發現很多時我活在這樣的團體中,思考別人會否不喜歡我呢?尤其我的個性確實很「獨特」。很多時我認為根本不用介意別人如何看我,因為只要自己知道自己的為人便行。但有時亦會很在意。尤其當懷疑我欣賞的人不喜歡我的時候。

在一個自己不太在意的團體中,別人不喜歡我不是一回事,因為我不用去討好他們。在一個跟自己背景有點差別的團體中,別人不喜歡我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因為我跟他們不同,他們不接受我也不是奇事,我也不能強求別人接受自己。在一個我需要別人接受我的團體,我會嘗試讓人接受我,但縱使別人結果也不喜歡我,最多便聳聳肩便走了,那樣別人不喜歡我也就罷了。

但對著自己欣賞或尊敬的人,總未能這麼豁達。近來頻頻有這樣的懷疑,究竟出了什麼問題,或是欠缺了些什麼?是欠缺對自己的信心?是欠缺了天主的愛和肯定?是自己真的做得不好?還是只是虛驚一場,自己過敏呢?

但有一個問題我頗肯定我有的,就是我很喜歡批評別人了……

你們不要判斷人,免得你們受判斷,因為你們用什麼來判斷,你們也要受什麼判斷。 你們用什麼尺度量給人,也要用什麼尺度量給你們。為什麼你只看見你兄弟眼中的木屑,而對自己眼中的大樑竟不理會呢﹖或者,你怎麼能對你的兄弟說:讓我把你眼中的木屑取出來, 而你眼中卻有一根大樑呢﹖假善人哪,先從你眼中取出大樑,然後你才看得清楚,取出你兄弟眼中的木屑。
(瑪7:1-5)

Saturday, April 15, 2006

決擇

昨天收到舊生會的電郵,說一位科大畢業生過了身。初時不已為而,因為早一陣子也曾收過兩三封類似的電郵。 但再看下去,發現這位師姐是自殺死的,頓時嚇了一下。看了一些報導,也許她的生活很不如意,所以有此決定。我為她所作的決定感到難過,也實在不明白為何要如此決定。

今天參與完苦難禮儀後回家途中,突然想起這位師姐。雖未曾認識過,也想為她祈禱,祈求天主能寬恕她,接納她的靈魂。但想了想,有用嗎?她選擇了放棄自己的生命,她犯了一條很大的誡命,而離開這個世界,她還能到天國去嗎?

我相信天主願意寬恕任何人,亦愛所有的人。所以有些人說天主野蠻,將所有不信衪的人都送到地獄去,是不合理的。但我想這將責任錯置了。是人不願接受天主,所以才進了地獄。不是天主要懲罰他們,而是人選擇了離開天主。

身邊有一些朋友,生活過得不開心,我也為他們難過。可是,他們要選擇過一些不開心的生活,我又可以做些什麼呢?每個人亦都值得擁有開心的生活,就算至親離世,工作失意,一貧如洗,亦都應該可以過開心的生活。也許我生活如意,不想說太多風涼說話了。

親愛的朋友,請聽我說一句。開不開心,全是你的選擇:選擇離開一些不屬於你的人或事,選擇忘記一些傷心的事,選擇樂觀地去過活,選擇接受天主的慈愛等等等等。既然是你的選擇,我也做不了什麼,其他人也做不了什麼,只有你們自己能幫助自己。請你們不要再折磨自己,為自己做一個好的決擇吧!

Monday, March 27, 2006

凱撒的歸凱撒,天主的歸天主

早陣子有一些對陳日君主教的批評,說他過份干政,違反政教分離的原則。自己對歴史政治沒有認識,所以不想在此反駁這指控。(有興趣的可以看看梁文道先生在明報的文章,和戴耀庭教授在信報的文章。)在此想分享的,是關於通常被引用來說明政教應該分離的一句聖經:「凱撒的歸凱撒,天主的歸天主。」

這句話是耶穌說的。話說當時有一些經師想試探耶穌,便設了一條兩難問題問耶穌,問他猶太人應否給凱撒納稅。如果耶穌答要,便會觸起猶太人的反對,因為猶太人不喜歡受羅馬帝國統治;如果耶穌答不要,又怕得罪羅馬人,會被控叛亂等罪名。於是耶穌便答說:「凱撒的就應歸還凱撒,天主的就應歸還天主。」這樣就沒得罪什麼人,而經師的試探也失敗了。

這句話於是一般被引伸為「政治」(凱撒)和「宗教」(天主)應該分開。但這句話其實有更巧妙的含意,超出政教分離的意思。當時的羅馬貨幣上刻有凱撒的肖像,所以「凱撒的」是指貨幣。而天主的,則是指人,因為人是照天主的肖像造做的,就好像人的心中刻有天主的樣貎一樣。所以「天主的」,即是人,應該歸於天主,亦即天主是人最終極的皇權。

以前覺得聖經只是一部普通的書,但現在會覺得它充滿智慧。就像這一句話,要是沒細心思考,未必很容易便找出它的含意,而只著重政教分離的意思。

曾聽過一位成績很好的中六生說,她怕要是用批判的角度去研究聖經,會使她變得不相信天主教。可是我倒會認為,要是她認真謙虚地去批判聖經,相信她會對聖經認識更深,更了解聖經中的含意,因而看到天主的智慧。

看來,我亦應多下苦功,要多讀聖經了。

後來,他們派了幾個法利塞人和黑落德黨人到耶穌那裏,要用言論來陷害他。他們來對他說:「師傅!我們知道你是真誠的,不顧忌任何人,因為你不看人的情面,祇按真理教授天主的道路。給凱撒納丁稅,可以不可以﹖我們該納不該納﹖」耶穌識破了他們的虛偽,便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麼試探我﹖拿一個『德納』來給我看看!」他們拿了來。耶穌就問他們說:「這肖像和字號是誰的﹖」他們回答說:「凱撒的。」耶穌就對他們說:「凱撒的就應歸還凱撒,天主的就應歸還天主。」他們對他非常驚異。
(谷12:13-17)

Friday, February 10, 2006

情人節

近來收到特別多的垃圾郵件。初時不為意,但後來發覺可能因為情人節將近。於是便有更多關於藥物的垃圾郵發送過來。我也搞不清那些究竟有什麼用,不過我想也是和性有關。

原來這個時代,性與愛已扯上一個很強的關係。情人節,便是關於性。亦因為有需求,所以亦有更多宣傳的垃圾郵件。由於那些郵件是英文的,希望這些「愛=性」的思想是從西方傳過來,在香港不會太強吧。

可是我亦不太樂觀。尤記得早陣子很多愛情的電影,尤其鄭秀文也演了好幾套。其中一套《夏日麼麼茶》便有一幕是鄭秀文與任賢齊唱醉了後,兩人親熱起上來。後來當任賢齊想跟鄭秀文發生性關係的時候,鄭秀文拒絕了。原因不是不想,而只是因為她「AV」,即是在不方便的日子。之後並相約過幾日再來親熱。

這樣的劇情帶點娛樂性,有點搞笑。可是帶出一樣令人憂慮的事。原來兩個剛開始的情侶,便會發生性關係。而這種劇情不只是過別例子,我相信不少的愛情片也是會有類似的床上片段。就算電影所帶出的不是現實普遍情況,至少也是一般人心中的渴望吧。年青人多看了這類電影,也會覺得婚前性行為沒有什麼大不了。

我因為信仰的理由,當然不會支持婚前性行為。不過從一些聽回來的經驗得知,就算沒有信仰的指引,婚前性行為也不是一件好事。

希望還會有人覺得婚前性行為不是必然的吧。

Wednesday, January 18, 2006

聰明人的煩惱

對於聰明的人(應該說喜歡思考的人)來說,要他們接受信仰,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因為對他們來說,信仰有很多疑問未能解決,例如:
  • 怎樣證明有宇宙是由天主所創造?
  • 為何全善的天主容許罪惡的發生?
  • 為何聖子耶穌要降生成人來救贖人類?全能的天主何不動一動手指便赦免所有人的罪?
  • 什麼是三位一體的天主?難道天主是人格分裂,何以有聖父、聖子、聖神,但又只得一個天主呢?
如果我沒記錯,李天命教授於《哲道行者》中,曾說接受信仰好像簽合約一樣,要是未能明瞭合約內容,是不應該簽的。引伸來說,要是未能解決以上的問題,是不應接受天主教信仰。

但我並不同意這說法,因為這個世上實在有很多事物我們未接觸過。很多時我們只能聽說一些事實,但是不會知道那事實背後的原因。就好像旁邊的圖所示,所有的知識可以分為已知和未知兩個範圍。假設事實C的發生是因為事實B,而事實B是因為事實A。那麼我們解釋C的時候,可能便很困難。因為我們未見過事實B。一個簡單點的例子是看電視新聞。假設事實A是發生在遠方的一件事,它透過電視新聞,讓我們看到在眼前。電視的影像是事實C。但是一般人來說,是不會明白那遠方的事是怎樣被拍入攝影機,之後被轉化成訊息,再透過大氣電波而傳到家中的電視機,最後被轉化成影像進入我們眼睛。這個複雜的過程便是事實B。在這例子中,就算我們未能認識事實B,亦不明白事實A為何會變成事實C,我們也會願意相信事實C。這說明我們相信一些事實,不一定要完全明白背後的運作。

再舉一個較難明的例子。我們已知的知識令我們可以明白有聖父、聖子、聖神三個位格,亦可以明白有一個天主。這些知識就好像是事實A。我們亦可以認識「一個天主而有三個位格」這個事實。這就像知識C。但是一個天主怎樣可以有三個位格,這是很難明白的。因為我們未曾接觸過一個物體有三個位格。這就像知識B。這亦是說,緃使我們不明怎樣可以有一個三位一體的天主,但我亦可以相信這事實。

當然我這個可以相信未明的事的解釋,是不能解釋一件事是否可信。可信與否,是需要其他的證明。例如為何我相信耶穌是為救贖人類而被釘在十字架上,是因為這是聖經寫的。為何我相信聖經,因為我相信教會,以及這聖經已被流傳了二千年,但仍未能找出很強的原因去否定它。而我亦相信天主在我身上工作。這等等的原因,讓我接受天主教信仰。

我是沒法像數學般證明我的信仰一定是對的。而其他人亦可以提出很多原因來指出我的信仰可能是假的。例如可能當初只是有人作故仔般的寫了聖經。但重點是,我覺得我所相信的可能性大過其他人所說的原因。重點是,證明與相信是不同的。我不能證明,但我亦願意相信。當一件事的可能性(Probability)大過一個程度,便值得相信。

我記得有朋友笑說上慕道班時,學員問導師問題,導師不懂如何解答,便說不明白也不緊要,信便行了。朋友說導師這樣答不應該,但我告訴他,學懂相信一些不明白的事是很重要的。在信仰上,很多事實在很難明白。就像聖子為何降生成人,並臨在於祝聖了的麵餅中,相信很少人能給出一個很合理的答案,所以教會亦稱這是「信德的奧跡」。奧跡的意思,便是指不明白的事。

愛思考的人,很喜歡事事求明白,才去相信。我在高中時期,也是這樣的。所以雖然當時已領了洗,但亦不十分相信。但後來發覺,以我有限的智慧,很多事根本不能解釋,所以亦開始相信一些不明的事。如果你亦因為不明白,所以不願接受信仰,請你不要想太多。試試從另一個方法去接受。如果你認同天主教的信仰,而只是不明白的話,你試試過一些信仰生活吧。或者你會開始接受這信仰。

第二天,若翰和他的兩個門徒,又在那裏站著,若翰看見耶穌走過,便注視著衪說:「看,天主的羔羊!」那兩個門徒聽見他說這話,便跟隨了耶穌。耶穌轉過身來,看見他們跟著,便問他們說:「你們找什麼?」他們回答說:「辣彼! ──意即師傅──你住在那裏?」衪向他們說:「你們來看看吧!」他們於是去了,看了衪住的地方;並且那一天就在衪那裡住下了。
(若1:35-39)

Wednesday, January 11, 2006

小心電郵

我最近收到一個電郵,是朋友轉寄的一篇文章。之後在網上找找,原來是翁靜晶在成報寫的一篇的文章(自新浪網)。

第一,我覺得篇文章有幾個不當的地方:
  1. 陳主教要批評的,是警察高層的佈署。事後主教己經澄清,不是要釘對前線警務人員。
  2. 警員好似冇咩傷亡。而且他們裝備好齊,傷害唔會好大。所以如果要說兩個人打交, 不如話一個三尺細路仔同一個六尺高的成年人打交。這樣,我們應該關心誰多一點?
  3. 關心社會(尤其係弱勢社群),支持民主(因為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是教會的立場。所以說騎劫教會似乎不大恰當。
第二,很多時電郵寫了一些生活常識,我們很易會相信電郵的內容是真的。但其實電郵中的說話的出處,很多時是未經證實。寫的人不知是誰,不知他有否足夠的常識,更不知他是否一時戲言。其實連報紙所報導的也可能有偏差,電郵所寫的,更加要小心。

以下附上新浪網的文章

【精選專欄:兩棲女性】 兩棲女性﹕香港之恥 (2005-12-25 02:35:00)

若要選出二零零五年「最可恥的說話」,必投票予陳主教的一句︰「香港的羞恥」。參與示威的人士,事後也沒有用此等言語侮辱香港警察,陳主教在事情快要解 決之際,忽來這麼一句,更質疑香港政府沒有能力舉辦同類會議,似乎他對「政治」與「正義」兩者的混淆,比陳太更為深湛。

 假設,兩個人打架受傷,一起倒地,一位神父路過目睹,該是如何處理﹖正常做法,該是對兩人同等救治。陳主教呢﹖只會呵護其中一個,更要腳踢另外一個。完全違背神職人員的慈愛,充分發揮政客本色﹗

  陳主教的愛,盲目給予示威的一方,對於香港警察,卻是吝嗇至極。警察當中,必然也有教徒﹔亦會有上陣警員的家人,誠心祈禱,希望他可以獲得上帝的祝福, 平安與妻小團聚。陳主教說出如此說話,這些人心中會有甚麼感受﹖為何遺棄香港人,而將上帝的愛,不平等透支予外國示威者﹖

 作為一個主教,該對在整件事件中受到傷害的人,都予以關懷和祝福﹔為香港沒有發生嚴重死傷而感恩,感謝香港警察自顧安危之餘,同時亦照顧到示威者。

  對於有政治立場的人來說,對兩方均表關懷,可能會顧忌「騎牆」之譏﹔但可別忘了,陳先生可是主教,對兩方表示慰問,才像是教會的立場。可恥的是,他罵完 警察之後,急不及待聲援陳方安生向曾蔭權施壓的言論,難道他真要等到頭上長出雙角,方知是走火入魔﹖如果說,某些「沒良心政客」騎劫民意的話,那麼陳主教 是騎劫教會,搶了正義的宗教旗幟來搞政治﹗一個不能安於本分的人,哪有面子去罵盡忠職守的警員﹖

 聖經中如此形容上帝的恩典︰「祂使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以示神的公平慈愛,不分陣營和立場。陳主教是不是太過忙碌於「政經事」,忘掉「正經事」,沒有溫習聖經﹖

www.yungchingching.com

翁靜晶

Monday, January 02, 2006

「香港之恥」

早前陳日君主教批評香港警方拘捕世貿示威者的處理方法是「香港之恥」。我自己並沒有親身的經歷,但看過電視,報章,及一些非正式的報導,我想主教的言論並不是沒有道理的。

首 先,警方將九百名示威者圍困在告士打道達數過小時,示威者未必有足夠的衣著及食物,亦未必能上廁所。犯了事的人,當然要負責任。但作激烈衝突的人只是佔 較少數的人,其餘的人只是在聲援或在和平示威。既然九百人中,有些外國示威者沒有犯事,為什麼仍要被迫留在告士打道數個小時呢?這對他們公平嗎?

另 外,就算對待犯了事的人,亦不能因為他們是「抵死的」便剝削他們他們的基本權利,他們開初似乎並不知道自己已被拘捕,只是李署長在記者會上說他們已被拘 留。他們被困了數個小時(我想由晚上八時至凌晨三時)才知道自己被拘捕,他們的知情權已被剝削。還有他們沒有足夠衣物、食物,不能上廁,在街上露宿,是因 為他們抵死嗎?假如他們是犯了事的達官權貴,警察夠膽這樣對待他們嗎?就是因為他們語言不通,並不是來自最富庶的國家,就可以這樣對待他們?還是因為警方 得到巿民的支持,就可以隨便對待他們呢?還有耍記得的是,這九百人中的較多數人是無辜的!他們沒有犯事,並不抵死。試問如果你是那些沒犯事的其中一人,而 被迫要在街上露宿一宵,又怎不會感到氣憤呢?

而其實陳主教為何特別關心這件事呢?並不是純緒他沒事做,湊湊熱鬧來幫反世貿示威者。其中一 個原因是被拘捕的人中,有兩個神父和一個修女,而陳主教一直未 能聯絡上他們,亦未能得悉他們的行蹤。我聽說過一般來說,神父在主教眼中,就好像自己的兒子一樣。雖然那兩個神父及一個修女並不是香港教區的,但我相信 陳主教亦對他們特別著緊。而有報導說陳主教在深宵等候被捕的神父修女,當發現他們所坐的車時,卻不能跟他們見面及談話,警方亦不肯證實他們是否在車上。如 果你的兒子被警察捉了,但警察郤不肯跟你說他們有否捉了他,亦不肯讓你跟他見面,你會有何反應呢?

陳主教的言行,其實並不難理解。他只是永遠站在弱小者的身旁,維護他們人性應有的尊嚴。

順帶一提,我是很尊敬陳主教的。他的言行,其實很乎合天主教的信仰。而我曾經有一次有機會聽到他的「真情對話」講座,覺得他所做的事其實背後有充份的原因,而他頭腦亦很清晰。

附上一張我和陳主教的「合照」。看看你能否找到我!

那時, 君王要對那些在衪右邊的說:我父所祝福的,你們來吧!承受自創世以來,給你們預備了的國度吧!因為我餓了,你們給了我吃的;我渴了,你們給了我喝的;我作客,你們收留了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了我穿的;我患病,你們看顧了我;我在監裏,你們來探望了我。那時,義人回答衪說:主啊! 我們什麼時候見了你饑餓而供養了你,或口渴而給了你喝的?我們什麼時候見了你作客,而收留了你, 或赤身露體而給了你穿的 ?我們什麼時候見了你患病,或在監裏而來探望過你?君王便回答他門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
(瑪24:34-40)

Thursday, December 22, 2005

灣仔淪陷?

近日世貿會議的示威活動,主流媒體都將它描寫成暴動,甚至說成灣仔「淪陷」。那晚我有觀看電視新聞,覺得有點混亂,但始終感覺是警察的裝備比示威者充足得 多,示威者所能做成的傷害有限。及後見到電視新聞直播示威人士比拘留的片段,雖然我睡著了,但直至早上也沒有關掉電視機,間中醒來也會看看情況。當時我也 會留意,究竟示威者的權利有否被剝奪。當然隭隔著電視機,所能了解的不多。及後籨從陳主教的發言,以及一些民間記者在其他媒體的報導,似乎警察並非像電視 的描述的好。

現付上一個較詳細的報導(取自香港獨立媒體)的連結,供大家閱覽。

對於一些向陳主教的批評,我看了感到有點嬲怒,不過時間關係,有機會再說。